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实践可持续发展水利
努力推进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迈向新水平
——在2007年全河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李国英
2007年1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全河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的治黄工作,安排部署2007年的工作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水利,努力推进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工作不断迈向新水平。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06年工作回顾
2006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治理黄河60年,也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不懈努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2006年的工作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黄河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二是依法治河得到显著加强,《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的颁布实施,为黄河水资源统一管理与调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黄河水量调度由干流向支流延伸,水权转换迈出实质性步伐。三是各项重点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利用并塑造桃汛洪水过程冲刷降低潼关高程取得预期效果,调水调沙人工塑造异重流再获成功,二期标准化堤防建设、黄河下游河道新一轮整治工程相继开工,水管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四是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新思路和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治河新理念,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思维,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点突出,成效显著。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人民治理黄河60年作出重要批示,黄河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
2006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治理黄河60年。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60年来,经过人民群众和黄河建设者的艰苦奋斗,伏秋大汛岁岁安澜,彻底扭转了历史上频繁决口改道的险恶局面。水利水电资源得到开发利用,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进入21世纪,通过对水资源实施统一管理与调度,确保了黄河连年不断流。人民治理黄河60年的光辉历程,波澜壮阔,成就斐然,是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都无法比拟的。
2006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分别对人民治理黄河60年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评价了人民治理黄河60年取得的辉煌成就,进一步强调了黄河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明确提出了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指出,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不懈地开展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团结治水,努力开创新时期人民治理黄河事业新局面,确保黄河安澜无恙,生生不息。2006年11月3日,水利部在郑州隆重召开纪念人民治理黄河60年大会,回良玉副总理亲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济南军区、沿黄河九省区领导同志和黄河职工共1000余人参加纪念大会。纪念大会上,汪恕诚部长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事业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全河职工精神振奋,倍受鼓舞。大会之后,黄委党组及时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意见,围绕黄河规划、防汛、水资源统一管理与调度、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全河各级迅速掀起了层层贯彻抓落实的高潮。
为了铭记老一辈黄河人的丰功伟绩,激发年轻一代黄河人的工作热情,全河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纪念活动。冀鲁豫黄河水利委员会纪念碑落成,大型历史文献《人民治理黄河60年》编著出版,“黄河不会忘记”巡回演讲,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黄河青年考察治河旧址,色彩纷呈的全河文艺汇演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国务院颁布《黄河水量调度条例》,为黄河水资源管理和水量调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006年7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条例》对黄河水量调度的基本原则、确保黄河水量调度的组织保障体系、完善水量分配制度以及各责任主体违规处罚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国家层面第一次为黄河制定专门的法规。它的颁布实施,为缓解黄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减少或消除黄河断流造成的危害,建立有效的黄河水量调度长效机制,提供了依法行政、依法调度、依法监督的法律依据,标志着黄河水资源管理与水量调度步入法治化的新阶段,在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为了《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的出台,2003年以来,我委在水利部的领导下,抓紧了调查研究、文本起草、反复修改等基础工作。其间,水利部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和部长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先后4次征求国务院有关部委、黄河流域及供水区11省、市的意见,使之逐步完善。后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研究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2006年7月5日国务院第14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条例》(草案)。7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72号国务院令,颁布了《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并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全面宣传、贯彻执行《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我委及时举办了由黄河流域省区水行政管理部门、大型水利枢纽管理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就《条例》的颁布实施,进行了贯彻落实和安排部署。2006年度黄河流域各省区无超标用水,干流无断流预警,统一调度至今已实现连续7年未断流。根据《条例》规定,我委对九条支流启动了计划用水管理,对渭河和沁河首次实施了水量统一调度。同时,开展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工作,进一步细化各省区内部不同干支流河段的水量分配指标。水电站取水许可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已有11座水电站申请颁发了取水许可证。
水资源保护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妥善处置了洛河油污染事件,进一步完善了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二期标准化堤防和新一轮河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推进速度显著加快
2006年12月,黄河下游第二期标准化堤防建设工程开工。
黄河第二期标准化堤防,山东河段包括南岸东明下界至梁山国那里,北岸聊城至南展堤上首,堤防长度194公里。河南河段包括北岸武陟沁河口至台前张庄,堤防长度152 公里。二期标准化堤防建设工程总投资达40亿元。
为了推动二期标准化堤防建设早日启动,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的高度重视下,我委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工程投资已经落实到位,土地补偿标准得到了提高,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建设用地相继得到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土资源部的批准。沿河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两岸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一期标准化堤防建设的成功经验,为推进黄河第二期标准化堤防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期工程完成后,连同2005年汛前完成的一期工程,黄河下游两岸主要确保堤段,将实现以“防洪保障线、抢险交通线、生态景观线”为特征的标准化堤防,从而成为确保黄河防洪安全的坚强屏障。
2006年年末,黄河下游河道新一轮整治工程建设在花园口马渡险工正式启动。
黄河下游河道形态的典型特征是宽浅散乱,游荡多变,洪水糜无定向,极易造成“横河”、“斜河”,从而导致堤防冲决、溃决,因此一直成为一道极其复杂困难的治河难题。长期的治河实践表明,要确保黄河防洪安全,必须修建河道整治工程,有效地控制主流频繁摆动。为此,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委先后在艾山以下窄河段、高村至陶城铺过渡性河段,自下而上,由易到难,对修建河道整治工程进行了研究与实践。到目前为止,高村以上游荡性河道的河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2002年以来,我委组织大批专家,利用“三条黄河”联动的研究机制,通过大量黄河自然现象分析,数学模拟运算,实体模型试验,对河势演变机理和整治方案进行了深入研究,确立了以“微弯型”整治为主,突出“节点”工程,自上而下集中治理的建设原则。一个控导河势、规范主槽流路、防止顶冲大堤,以及为滩区安全提供保障的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方案逐渐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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