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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添加时间:2004-7-22)  来源:  共有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办  公  室

主  要  职  责

  1、助局长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局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负责目标任务书的分解、年度考核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3、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外来文件的收发处理,审查以局名义上呈下达的文电报告,印章与介绍信的管理。

  4、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以及会议决议的催办、文件处理。

  5、负责全局外事活动的组织安排与来宾接待工作。

  6、负责局办公自动化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全局的对外宣传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主 任:谢登举   联系电话:0938-8213173

 

人事劳动教育科

主 要 职 责

 

  1、负责管理全局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2、负责全局职工队伍建设,研究提出本局干部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意见。

  3、负责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培训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和局管干部的考核、奖惩工作。

  4、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各类专业技术干部职务、职称和技术工人等级的考核、评聘和管理等。

  5、负责全局的劳动工资管理和职工社会劳动保险管理。

  6、负责全局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评骋、考核、管理和人才资源的配置、调转工作,组织人才交流。

  8、负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

  9、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局审计工作。

  1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党建规划,指导各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负责全局监察工作。做好纪检、信访工作。

  13、负责工会工作。

  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  长:杨学廉      联系电话:0938-8225617

财  务  科

主 要 职 责

  1、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管好用好资金,编制和下达部门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

  2、负责组织各项业务经费及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各类会计、经济报表。

  3、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执行上级各项财务制度,制定局内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全局经济工作。组织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

  5、参与全站各种经济合同的签订与管理,负责各种有偿投资的回收。

  6、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和政府采购国库支付工作,清产核资和财税检查工作。

  7、负责房改与医疗改革管理工作。

  8、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  长:杨军礼    副科长:马  臻      

  联系电话:0938-8229273

机 关 党 委

主 要 职 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党建规划,指导各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2、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中心组的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做好纪检、信访工作。

  4、负责全局监察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受理对监督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被处分人员的申诉。完善廉政制度,实施专项执法监察,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纠正不正之风。

  5、负责工会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书记:吴建军

  女工副主任:周晓琳    

  联系电话:0938-8223006                                                                                 

水政水资源科

主 要 职 责

  1、负责辖区内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资源统一管理。

  2、负责上中游授权河段的河道管理,协助上级审查有关河道工程建设项目。

  3、负责管理管辖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协调处理有关水事纠纷。

  4、协助地方对违反水保法行为者进行查处;协助上级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5、承办全局普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完成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  长:韩玉峰      联系电话:0938-8223352

                                                                                        

监  督  科

主 要 职 责

  1、负责黄河上中游部分地区预防监督工作。负责国家重点水保生态环境治理区、预防保护区、监督区以及跨省际区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2、督促跨省(区)国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协助地方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3、依法组织审查分管区域有关水土保持规划及水土保持方案,并督促检查规划、方案实施。

  4、编制管理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网。

  5、按上级要求承担并完成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任务,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监测网点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监测技术.监测方法的研究与交流。

  6、负责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预报水土流失动态,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  长:蔡小春

联系电话:0938-8220625

                                                                                         

 

业  务  科

 

主 要 职 责

 

     1、科研课题与技术开发项目的争取和论证。

  2、组织科技人员进行科学试验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

  3、重大科研课题与技术开发项目的计划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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